说起烟花爆竹,不得不提“烟花办”。而在201x年春节,“烟花办”还是“禁放办”。
根据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治理条理》,公安机关一直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治理,201x年中编办发布《关部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将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分开,其中民爆物品划归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划归安监部门。北京市人大通过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的主要机关,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治理,同时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的进行了职责分工,成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办公室(简称“烟花办”),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公安局,由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委、城管执法局、统计局、消防局、供销合作总社和市委宣传部等十个单位派出人员集中办公。为了保证“烟花办”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由北京市副市长吉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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