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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记念刘和珍君》有关资料

  2. [10-10 23:13:42]   来源:http://www.85jc.com  高一语文知识   阅读:8695

概要: 3、这样理解于上下文意不仅可通,而且十分绵密。本文开篇所引《记念刘和珍君》中的那段话(即“当三个女子……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一句),如果依照这样来理解的话,叹号以上的长句言“三一八”惨案中的被害者,叹号以下的句子说“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它们构成一个具体场面中的正反对比内容,一方面赞扬了被害者临危不惧,互相救助的伟大,一方面痛斥了刽子手屠杀赤手女子的卑鄙渺小。其文思清晰谨严,其语意勾连有致。 那么,在《记念刘和珍君》里,鲁迅为什么要采用互文见义的形式来表述“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呢?我们知道,互文的特点是形分义合,即它看似两个相对独立的词组或句子,但理解和解释时,又必须将两者参互成文,合而见义,否则便难以理解。在“三一八”惨案中,外国帝国主义者与段祺瑞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恰如这形分义合的互文。从表面上看来,段祺瑞政府与帝国主义者之间似乎没有连裆瓜葛,段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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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这样理解于上下文意不仅可通,而且十分绵密。本文开篇所引《记念刘和珍君》中的那段话(即“当三个女子……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一句),如果依照这样来理解的话,叹号以上的长句言“三一八”惨案中的被害者,叹号以下的句子说“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它们构成一个具体场面中的正反对比内容,一方面赞扬了被害者临危不惧,互相救助的伟大,一方面痛斥了刽子手屠杀赤手女子的卑鄙渺小。其文思清晰谨严,其语意勾连有致。

  那么,在《记念刘和珍君》里,鲁迅为什么要采用互文见义的形式来表述“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呢?我们知道,互文的特点是形分义合,即它看似两个相对独立的词组或句子,但理解和解释时,又必须将两者参互成文,合而见义,否则便难以理解。在“三一八”惨案中,外国帝国主义者与段祺瑞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恰如这形分义合的互文。从表面上看来,段祺瑞政府与帝国主义者之间似乎没有连裆瓜葛,段祺瑞政府也正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但是,从实质上看,如果不将段祺瑞政府的屠杀同外国帝国主义者联系起来,如果不把“三一八”惨案作为“中国军人”和“八国联军”互相勾结合谋的结果来认识,那么惨案的发生也就难以理解了。或许正由于此吧,鲁迅才选用了互文的形式。互文在这里不仅收到了语隐识真、言简意丰之效,而且形神妙合,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最巧妙的统一。

    ──摘自《〈记念刘和珍君〉一处疑难问题之我见》,原载《中学语文教学》1987年10期
 

【陶潜的四句诗(许振兴)】

  文中所引的四句诗是陶潜《挽歌》三首中第三首的最后四句,兹录第三首如下: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崔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这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全诗共18句,可分为五个层次。除最后两句单独为一层外,其余每四句为一层。前四层分别描写了死亡、出殡的季节、时间,坟地环境、气氛,下葬及与世人永别,安葬后送葬人回家及他们的哀伤。最后两句总结全诗,表达了对死的看法。诗按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写出死后安葬的全过程,从中可见诗人面对死亡无忧无惧、处之泰然的人生态度,并无凄凉、黯淡的情调,与一般挽歌哀伤的情调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因为“挽”的是自己,而不是亲族、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诗人要表达对死的看法,“挽”,仅仅是诗人抒发思想情感所借助的一种形式而已。

  课文引用的四句诗按意思应分属两个层次(第二句后应为句号),前两句与“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为一个层次。“亲戚”“他人”均属“向来相送人”,即给诗人送葬的人们。“他人”,即诗中的“贤达”,指诗人生前好友。“亦”,也,语气副词。“已”,已经,时间副词,用法同“幽室一已闭”中的“已”。这两句的意思是,亲族们有的余哀未尽,别的人也已经唱过挽歌了。两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亲戚”“他人”都因诗人的死而悲哀过。有人认为“亲戚”与“他人”悲哀的程度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对诗人的思念之情,“他人”有的可能比“亲戚”更甚。如“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两句就通过想像写出诗人死后,那些与诗人志趣相投,经常往来酬唱的生前挚友的惋惜、哀叹之情。这虽是诗人单方面的想像,但这是以双方的感情、友谊为基础的,是合理的。在这首诗里,诗人不可能写到这些友人在他死后不久便将他忘却而“已经唱起歌来了”,也不可能写到与诗人无关的“别人”,否则,既与诗的主旨不合,也不合诗人的个性、品质及人生观。因此,这两句诗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亲族们在安葬死者时十分悲哀,有的还要悲痛一些日子;友人们在祭奠亡友时,颂读祭文、咏唱挽歌也哀伤过;这,也就够了,一个死者还期望什么呢?换一个角度说,作为活着的人也只有对死者哀悼、思念罢了,又能做些什么呢?所以接下来诗人作结道:“死去何所道(按:“道”,有人训为“适”。无论“道”“适”,均不悖诗意),托体同山阿。”这两句是全诗主旨所在,表达诗人对死亡的看法,一种看透人生的清醒和淡泊、脱俗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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