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葫灌区治理局
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的规划
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深化长葫水利改革,发展长葫水利经济这一中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我局的三个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局文明办(党办)负责承办,各科室所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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