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一、例证法 例证法是用相应的、确凿的事例作依据、直接证明所持论点的论证方法。例如毛泽东的《反对党八股》中,为证明“无的放矢,不看对象”这一论点,举了延安城墙上标语中把“工人”的“工”写成了“互”的实例。《将革命进行到底》中为论证人民解放战争在1949年7月至12月间所发生的一个极有利于我方的“根本变化”,列举我人民解放军歼灭国民党兵力的一系列数字(《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1264页),运用此法,应注意所举事例的确凿性和代表性,以保证论断的科学性。二、引证法引证法是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学科权威性理论家的有关言论、某理论体系中无须论证的公理、已被确认的原理、以及流传久远而素被公认为是真理的格言与谚语等,来做论据以进行论证的方法。它实际是理论论证的一种形式,它和一般的理论论证的区别只是在于它引用的是有出处的现成的话。例如《人民的愿望,人民的力量》《人民日报》(1978年11月16日)一文中,在阐发1976年清明节前后出现于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全国许多城市的亿万人民群众沉痛悼念周恩来同志、愤怒声讨“江青反
关于论证方法,标签:初三语文知识扩展,http://www.85jc.com二、引证法
引证法是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学科权威性理论家的有关言论、某理论体系中无须论证的公理、已被确认的原理、以及流传久远而素被公认为是真理的格言与谚语等,来做论据以进行论证的方法。它实际是理论论证的一种形式,它和一般的理论论证的区别只是在于它引用的是有出处的现成的话。例如《人民的愿望,人民的力量》《人民日报》(1978年11月16日)一文中,在阐发1976年清明节前后出现于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全国许多城市的亿万人民群众沉痛悼念周恩来同志、愤怒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伟大革命运动的意义和实质时,引用了恩格斯这样一段论述:“应当注意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的、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花,而是持久的、引起伟大历史变迁的行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5页)。在这里的论证方法就是引证法,文章以这样的经典性的论述来进行阐发,几乎无需借助其他说明和发挥,就已经取得了极其深刻、极为雄辩的论证效果。此论证方法虽具有独特效用,但却不可滥用,只有在非常必要的关键处才应运用;而且在运用时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1、所引用的话必须是被公认的真理,如非真理,则不能起到论据作用,整个论证就失败而不成其为论证;
2、所引用的话在原著作中得出此结论的前提条件,必须和引用文章使用此结论的前提条件一致,否则,引用就成为一种诡辩,一种实用主义,而非科学的论证;
3、要从论证实际需要出发,引证比其他论证方法简便、明确而更有说服力时才使用。一篇文章中不可引证过多,要坚决反对炫耀博学而滥用引证的不良文风。
三、对比法
对比法是运用两个类别相同而有关方面又不相同的事物的比较,从其相异点上揭示各自的是非、真伪、善恶、美丑,从而达到证明所持论点的论证方法。例如毛泽东的《改造我们的学习》中,为说明学习应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将“主观主义的态度”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各自的表现、实质及其截然不同的结果作了对比,从对比中得出了应当反对主观主义的态度,采取马克思主义的态度的结论。这一论证使用的即对比法。运用此法,须注意所选择的用以进行对比的例子必须典型。可比点集中、确当、行文上也应注意对其对比事物的叙述方式有相对应的特点,以期取得更好的论证效果。
四、类比法
类比法是运用与论证对象具有同类性质、作用的另一对象与论证对象比较,从其已知的另一对象的有关结论中得出所要论证对象的结论的写法。例如,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的“正象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以达尔文发现生物进化规律的历史性贡献来揭示马克思发现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在全部人类文明史中的巨大历史意义。
运用此法,须注意:
1、被引用的另一对象(如达尔文)。应为确有定论的、众所周知的;
2、被引用的另一对象和用以相比较的这一对象间,应具有鲜明的、切实的可比性。否则,将因犯有类比不伦的错误而使论述不能成立。
五、设喻法
借用比喻手法,把被论证对象做为被比喻体,通过对另引入的比喻体的有关分析得出被论证对象的有关结论,从而达到论述目的的论证方法就是设喻法。例如鲁迅的《拿来主义》,论证如何正确对待外国文化时把面对外国文化比作是“一个穷青年”“得了一所大宅子”,然后又写了对这宅子的几种态度:一是“徘徊不敢走进门”者,一是“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者,一是“接受这一切,……大吸剩下的鸦片”者,一是“占有,挑选”利用者,运用人们共知的显而易见的常识,否定了前三种态度,肯定了后一种态度。这样也就不言而喻地论证了,对待外国文化应采取拿来辨别、批判地继承的态度。由于比喻体是具体的、形象的,所以用此设喻来论证抽象的深刻的道理,不但通俗易懂,而且鲜明、生动,具有很好的论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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