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心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轮岗交流的重点是担任处、科(股)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从事人、财、物治理,项目、经费审批,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五年的,原则上要进行轮岗。”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县人大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应加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这一意见,作为议案交办给县政府。因此,开展公务员轮岗交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干部队伍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渝东经济强县步伐、实现富民升位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基础工程。在组织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垫江实际,对全县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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