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你可以去淘金,但你在去和回来的路上,你一定要做一个人。 关于人与人。 人世上背信弃义,背叛、抛弃的事,常有。 本文中,主人公被同伴抛弃,被朋友抛弃。我们知道,在人头密集的都市里,人们体面地交往,其实,大家也在攻讦、争斗,这跟荒原生存规则没有什么两样。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干掉别人或抛弃别人,是为了自己的生存。 关于这篇小说,有一种非常残酷的解读,即抛弃别人,也许是值得歌颂的。这用我们中华传统道德观念来看,绝对反动。但是,在荒原上,一个健康的人要活下去,可能就真的要抛弃一个病友。就像斯巴达人把老人和病弱的人扔到悬崖里喂狼,就像日本人把老人背放到荒山上,被天收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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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和狼
荒原里,在一个垂死的人的后面,是与你“朝夕相伴”的狼。
这只狼,是一只病狼。这个人,是一个病人。一个二级残废找到了一个二等残废。大家,所有的生物,都在按等级差异进行较量。天亮了,它还在跟踪你。
不过,垂危的人,或许要感激狼。因为如果没有它,你,一个垂危的人,也许早就死了。是的,它是危险,但它让你警觉,让你戒备,让你紧张,让你振奋,让你不丧失意志,让你不在荒寒的荒原昏迷死去。所以,你得感谢它的存在。
它是你的敌人,但它也是让你能活下去的有意义的天敌。如果没有它,你也许早已睡死过去了。
但它的存在,也是你生命的直接威胁。它的到来,没有别的目的,就是要直接取你的生命。它是一个来剥夺你生命的家伙,它就等机会下手了。
你们俩,在与自己同伴的竞争和搏斗中,在与自己同类的生存竞争中,双双失败了。你们是两个失败者,你们这两个失败者在荒原上“相逢”到一起。于是,你们开始了互相狩猎。胜者将活下来,死者要淘汰出局。人类生存的残酷,生命延续的惨烈,被戏剧化地集中表现出来。
我们都知道,这个小说的结局是,人与狼的肉搏,最终,人用手抓住了狼的牙床,人用自己的牙咬断了狼的喉管,然后,人喝到了可以让自己活下来的“别人”的血。
感谢天,这是一只病狼!感谢天,昏迷的人在荒原上,一直有一只病狼跟着!
关于生命意志
这又回到了生命的话题上来了。其实我一直在说生命,不过在这里更直接说罢了。
垂死的饥饿的人,在荒原上行走、爬行,他由于受伤,幻觉老早就开始产生了。而病狼的出现,最初在他的朦胧的意识里,他还不相信,好久,才得以确认。在这个行走在荒原里的人的迷离的眼睛和朦胧的意识里,他一直渴望看到的是一片一片泥泞和沼泽地前面的海边的船,那是他的希望所在。是这个希望支撑着他,如果没有这个希望,人也会死。
死去有如睡觉,选择死去的人是可鄙的,是懦弱的。而生命是战斗,是需要找到敌人,是需要出现敌情,黄金、财富、女人,固然都能激发人的斗志,但人要在这个争夺的过程中,找到敌人。还有一个强大的敌人,人最战胜不了的,是自己。
这个荒原里的人,眼看就要沉沦下去了,谁激发了他的生命意志力的复苏?杰克·伦敦在这里的写法很有现代意识。他写了人的意识状态,写了濒临死亡时人的生存意识。这与后来海明威的写作有很大的关联性,海明威在他的《丧钟为谁而鸣》里,那个伤者、垂死者在战场上死亡时,其垂危意识、关于人生的回忆,与这里的许多描写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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