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中国古代诗歌的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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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乐府诗的特点:一是可以配乐演唱,唯其如此,它的章称为“解”,例如《陌上桑》分为三解;有些作品正文之前有“艳”,正文之后有“趋”或“乱”。“解”“艳”“趋”“乱”之类都是音乐上的术语。有些有声无义的乐调中的衬声被整理者用文字记录下来,与歌词正文混写在一起,结果变得很难理解。乐府诗在演奏过程中有时会被加上一些套语,歌词有时会遭到割裂和拼凑。凡此种种,都要从音乐的角度出发才能理解。二是“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汉书·艺文志》),题材完全是当代的,叙事性比较突出,反映了民间的情绪;东晋南朝的统治者也注意搜集并保存民歌,虽然经过筛选以后内容畸形地集中在恋情方面,但仍然具有强烈的民间性。三是出现了许多成熟的五言诗,例如《陌上桑》《江南》《孔雀东南飞》等等。这几点都对后代的诗歌创作产生过重大影响,其力度甚至超过了《诗经》和《楚辞》。 汉代的乐府机关除了采集民歌以外,也组织文人、乐工从事创作,其中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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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诗的特点:一是可以配乐演唱,唯其如此,它的章称为“解”,例如《陌上桑》分为三解;有些作品正文之前有“艳”,正文之后有“趋”或“乱”。“解”“艳”“趋”“乱”之类都是音乐上的术语。有些有声无义的乐调中的衬声被整理者用文字记录下来,与歌词正文混写在一起,结果变得很难理解。乐府诗在演奏过程中有时会被加上一些套语,歌词有时会遭到割裂和拼凑。凡此种种,都要从音乐的角度出发才能理解。二是“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汉书·艺文志》),题材完全是当代的,叙事性比较突出,反映了民间的情绪;东晋南朝的统治者也注意搜集并保存民歌,虽然经过筛选以后内容畸形地集中在恋情方面,但仍然具有强烈的民间性。三是出现了许多成熟的五言诗,例如《陌上桑》《江南》《孔雀东南飞》等等。这几点都对后代的诗歌创作产生过重大影响,其力度甚至超过了《诗经》和《楚辞》。
汉代的乐府机关除了采集民歌以外,也组织文人、乐工从事创作,其中有不少是用于典礼仪式的官样文章,没有什么文学价值;但也有比较好的作品,如《羽林郎》等就是。
乐府民歌的巨大成就引起后来文人的高度重视,纷纷模仿其思想和艺术表现,创作了大批作品。这种仿制品不管是否入乐,也不论是不是用了乐府旧题,全都被称为乐府诗。这些文入乐府诗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依据乐府诗的曲调创作新的歌词,仍然入乐演唱,例如曹操的乐府诗就是如此;二是运用乐府旧题写诗,但已不能入乐,例如刘勰指出过的曹植、陆机的一些乐府诗“无诏伶人,故事谢丝管”(《文心雕龙·乐府》),即属于这种类型;三是既不用乐府旧题,也不能入乐的文入乐府诗,由于这种诗仍然保存了乐府诗的基本精神──题材的当代性,肌质的叙事性,文字的通俗性,体制的灵活性──而又不受传统音乐和传统题材的制约,在文学上有着更远大的发展。建安时代已有新题乐府,杜甫写过不少全新的乐府诗,白居易等人更掀起“新乐府”运动的高潮,即事名篇,无复依傍,大胆干预政治干预生活,在文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诗人在写到叙事性的当代题材诗歌时,往往毫不犹豫地采用乐府诗体,这种传统一直到清末都没有衰歇。
由于受到五言乐府诗的滋养,汉代文人开始写不入乐的五言律诗,其中最早的是班固的《咏史》,成就最高的是汉末下层文人的《古诗十九首》。中古诗坛基本上是五言诗的天下,这种诗在近体诗兴起之后被称为五言古诗,简称“五古。”
由于受到民间七言歌谣和骚体的滋养,后来又出现了七言诗。文人七言涛流传至今最早的是曹丕的《燕歌行》。这种诗在近体诗兴起之后被称为七言古诗,简称“七古”。
古体诗长短不拘,可以少到只有四句,也可以写得很长;不讲究对仗,也不讲究格律,押韵比较灵活,可以换韵。古体是古代的自由体诗。列朝列代都有人从事五古和七古,产生过大量的名篇。
五古与七古是古体诗的主流。此外也有杂言的古体诗。杂言古诗大抵以七言为主,又吸收了乐府诗的一些营养,所以呈现出某些边缘性;一般地来说,唐以前的杂言属于乐府诗,唐以后以七言为主的杂言称为“歌行”,可视为七古的变体,例如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就是歌行体中的杰作。
所谓近体诗是相对于古体而言的。中国古代的诗歌本来与音乐关系极其密切,《诗经》和乐府诗都是可以唱的;但是后来诗歌渐渐脱离了音乐,这时要讲究诗歌的音乐美,要让人们记住,就得在音乐的韵律之外另动脑筋。建安以来,曹植、陆机等诗人已经在这一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到南朝齐的永明年间,以沈约为首席代表的一批学者、作家经过艰苦的研究终于悟出了汉字的特点是读音分为平、上、去、人四声,写诗要合理地安排这些声调不同的字,“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俱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为了达到这种思想的状态,必须回避各种因搭配不当而形成的毛病,他们提出的“声病”有下列八种: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正纽、旁纽。为了争取诗歌具有音乐美,他们作出种种烦琐苛刻的规定,结果连他们自己也不能完全做到。当时有一批诗人运用新理论知识来写诗,被称为“永明体”,后来也叫“齐梁体”或“新体诗”。由永明诗人开创的新体此后经过许多诗人的努力,不断得到完善;到唐朝初年的沈佺期、宋之问手里,讲究声律以及对偶、考虑全篇(而不是像永明诗人那样只考虑两句)和谐的新诗体终于正式确立,称为“律诗”,也叫“近体诗”;从此以后,过去那种不讲究声律的诗就相应地称为古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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