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千家今有百家存。 哀哀寡妇诛求尽, 恸哭秋原何处村? 第二句的第二字本来应该用平声,现在用了仄声字“帝”,既跟第一句失对,又跟第三句失粘。但这是有意要重复使用“白帝城”造成排比,所以只好牺牲格律了。 【孤平和三平调】 前面讲到“一三五不论”并不完全正确,在某些情形下一三五必须论。 比如五言的平起平收句: 平平仄仄平 这一句的第三个字是可以不论的,用平声也可以。但是第一字如果改用仄声,就成了: 仄平仄仄平
诗律浅说,标签:三年级语文知识扩展,http://www.85jc.com 第二句的第二字本来应该用平声,现在用了仄声字“帝”,既跟第一句失对,又跟第三句失粘。但这是有意要重复使用“白帝城”造成排比,所以只好牺牲格律了。
【孤平和三平调】
前面讲到“一三五不论”并不完全正确,在某些情形下一三五必须论。
比如五言的平起平收句:
平平仄仄平
这一句的第三个字是可以不论的,用平声也可以。但是第一字如果改用仄声,就成了:
仄平仄仄平
除了韵脚,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在唐诗中极少见到。前引杜诗“臂悬两角弓”即是犯了孤平,象这样不合律的句子,叫作拗句。老杜有意写过不少拗体近体诗,这种探索另当别论。
如果第一字非用仄声不可,怎么办呢?可以同时把第三个字改成平声:
仄平平仄平
这样就避免了孤平。这种作法,叫作拗救,意思就是避免了拗句。例如《复愁十二首》其三:
万国尚戎马,
故园今若何?
昔归相识少,
早已战场多。
第二句本该是“平平仄仄平”,现第一字用了仄声“故”,第三字就必须改用平声“今”了。
七言诗与此相似,也即其仄起平收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改用仄声,如果用了仄声,必须把第五字改成平声,才能避免孤平。例如《绝句漫兴九首》其一:
眼见客愁愁不醒,
无赖春色到江亭。
即遣花开深造次,
便教莺语太丁宁。
第一句本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现在第三字用了仄声“客”,第五字就改用平声“愁”来补救(注意“醒”是平声)。
所谓“孤平”,是专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韵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例如把“仄仄平平仄”改成“仄仄仄平仄”,这不算犯孤平,是可以用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句:
仄仄仄平平
在这种句型中,第一字是可平可仄的,但是第三字不能用平声字,如果用了平声字,成了:
仄仄平平平
在句尾连续出现了三个平声,叫做“三平调”,这是古体诗专用的形式,做近体诗时必须尽量避免,而且无法补救。
同样,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声,否则也成了三平调。
只要能够避免孤平和三平调,“一三五不论”就是完全正确的。
【拗救】
如果仔细看一下前面所举的近体诗的几种基本格式,会发现一个规律:在一联之中,平声字和仄声字的总数相等。如果我们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那么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持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也就是说,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来就叫拗救。
前面谈到的对孤平的补救属于在本句自救。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对句补救。比如在五言“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型,第三字改用了仄声,往往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天末怀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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