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4月25日和 5月2日,我市高明区先后发生了2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为切实做好我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死亡病例基本情况:
(一)病例情况:
患者一:占某某,男,1岁8月龄,居住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4月23日,患者无明显诱因发热,初步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4月25日,患者因持续发热2天在高明区人民医院收治入院治疗。入院检查手掌心、脚掌心有红色疱疹,口腔咽峡部见疱斑,咽部充血(++),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予以抗炎抗病毒等治疗。当天下午15时30分起,患者出现恶心、面色苍白、四肢发冷和肢端发绀等症状,17时50分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29日省疾控中心检测结果显示,患者的血液、脑脊液肠道病毒EV71核酸和柯萨奇病毒A16核酸均为阴性。患者为散居儿童,病前无外出史,无接触过类似症状体征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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