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你就会敬畏它──《热爱生命》
- [10-10 23:20:00] 来源:http://www.85jc.com 初三语文教案设计 阅读:8471次
概要:然而,他的理智和意志也时常会有消失的时候。此时,生命巨大的本能就散发出耀眼的光辉。生命的本能与他的理智和意志相互配合,才能无往不利!当“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的时候,理智和意志也就消失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虽然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他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有时候,他完全给“吃”管住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地就成。当幻觉来折磨他的时候,他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然而生命的本能在“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的情况下,纵使有多么饥饿,他也是“不想吃”的,这个时候,“吃东西已成为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虽然他并不想吃,但是理智让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当他只差四哩就达到“光辉的大海”时,他知道他无论如何都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也太不合理了。”他就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不肯死。这里,他的理智意志和生命的本能达到了完美的组合。此后,他的理智意志再一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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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的理智和意志也时常会有消失的时候。此时,生命巨大的本能就散发出耀眼的光辉。生命的本能与他的理智和意志相互配合,才能无往不利!
当“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的时候,理智和意志也就消失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虽然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他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有时候,他完全给“吃”管住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地就成。当幻觉来折磨他的时候,他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然而生命的本能在“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的情况下,纵使有多么饥饿,他也是“不想吃”的,这个时候,“吃东西已成为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虽然他并不想吃,但是理智让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当他只差四哩就达到“光辉的大海”时,他知道他无论如何都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也太不合理了。”他就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不肯死。这里,他的理智意志和生命的本能达到了完美的组合。此后,他的理智意志再一次使他把狼血“硬灌下去”。最后,生命的本能再次闪耀着无限的光芒,他“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但他依然“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他的生命不想死!
最终,他获救了!
至此,作家笔下令人敬仰、使人肃然起敬的“硬汉”形象就光彩夺目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生命怎么那么强悍呢?生命的巨大本能使人敬畏,不能不为之惊叹。但生命的本能真的就巨大到不可思议不可估量的地步吗?他固然值得我们崇敬,但比尔就应该遭到我们的唾弃和嘲讽吗?
作品宣扬的主题当然是“热爱生命”。难道比尔不热爱生命吗?
我想,比尔热爱生命的程度甚至比“他”还要强烈!我们凭着自己低俗的、实质上就是不热爱生命的思考,去揣摩比尔。我们认为比尔没有人性的、是不顾朋友道义的、是抱着金子死也不放手的守财奴,最终他只剩下“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进而说明了比尔是不热爱生命的。
作家仅仅在三处提到了比尔:
第一次是“他”向比尔发出“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的喊声”时,比尔“只顾自己走”,这是写实的,作家并没有带任何的感情色彩;
第二次是通过“他”的想象,认为“比尔一定在长东西的地方等他”,这是想象的真实;
第三次是通过“他”的眼睛,比尔已经成为了“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但“他”没有嘲笑比尔。“如果这真的是比尔的骨骺,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
作家对比尔的着墨非常之少。但比尔给人的想象空间却异常地宽阔!可是,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比尔是一个“反面人物”,是用来衬托主人公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作家是这样写的吗?连作家的代言人“他”都不敢嘲笑比尔,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嘲笑他?
仅仅凭借三次的出场,比尔就成为了为人所不齿的人!然而,在我的眼里,比尔的形象甚至比“他”的形象还要高大。为什么?首先,他是热爱生命的;其次,他有极大的可能是有人性、道义的。比尔真的是抛弃了“他”,“只顾自己走”吗?难道比尔没有可能是通过“激将法”间接地帮助“他”吗?我们假设一下,比尔回过头来,扶持“他”,我们就能看到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两个身影:一个“一瘸一拐”,另一个“扭伤脚腕子”。谁能保证他们在一起就会走出去?谁能保证他们不会互相给对方灌输绝望的流毒?作为朋友如果真的是想抛弃“他”,难道连回头看一眼都不会吗?难道他们不会想还不如来个“安乐死”?比尔是为了激励“他”,连同情的眼光都不给他。当然,比尔确实可能是抛弃“他”了。那为什么要抛弃“他”?不也是热爱自己的生命吗?抛弃生命与抛弃“他”,比尔抛弃了“他”,不正是热爱生命的表现吗?抛弃“他”代表了什么,人性的沦丧,道义的流失等等。难道这些相对生命本身来说不是微不足道的吗?不管怎么说,比尔都是热爱生命的人,他是否具有人性道义那似乎已经不重要
人们又会说:比尔致死都抱着金子不放?那也是热爱生命吗?
为什么不是?
他们去淘金,不是为了金子吗?“他”有他的母亲,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难道比尔家中就没有妻儿吗?难道他们淘金子不是为了生活吗?比尔之所以抱着金子难道不是为了走出去后享受生命的吗?只是因为,他被金子拖累了,他就被判上了不热爱生命的罪行?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比尔抱着金子也走了出来。事后遇到了“他”,而“他”依然是一个穷光蛋。比尔会不会嘲笑“他”的愚蠢、不面对困难?比尔最后不也是和“他”一样,是爬着向前的吗?他何曾退缩过?除了比尔死后,比尔难道没有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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